轻钢厂房建于2008年,为单层双坡三跨钢结构厂房,每跨18 m,总长126 m,总宽54.48 m,建筑面积6864m2,设计屋面排水坡度为1∶20,屋面檩条和墙梁均采用C型钢,围护采用彩钢夹芯板。设计起重机配置情况为:每轴跨1台地操电动单梁软钩起重机,起重量5 t,轮压39.8 kN。
该厂房建成后,经业主和当地质检站等有关单位验收时发现,该厂房施工质量较差,存在轴线距离偏差、部分构件截面尺寸不满足设计要求、部分连接件和张拉杆件松动等现象。此外,业主单位需要对该厂房起重机工况进行升级改造,因此,需要对该厂房进行检测鉴定和加固。
1检测鉴定
为了解该建筑的安全现状,提供加固改造技术依据,对其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南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 g(组),该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场地类别为Ⅲ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随着中国工业的发展,公司和企业日积月累,厂房也逐步增加,无论是大小型企业,还是中型企业有个保险的消费条件,差错常主要的,尤其是钢构造厂房,非金属间接裸露正在内部,收到内部条件的腐蚀,因为愈加简单发作缺点,间接要挟到消费保险。那样哪些钢构造厂房需求检测呢?
(一)追赶屋宇设想运用年限或者许正当运用年限,需求接续运用的;
(二)蒙受做作灾祸、没有测事变而保护,需求接续运用的;
(三)报建手续没有全或者许无建造动土答应证已输入运用,未肯定其保险性的;
(四)正在屋宇、厂房上安装重型海报牌、水箱、水池、铁塔、花园、跳水池、空调机、月亮能热水器等设备设施反应屋宇构造保险的;
(五)未追赶设想运用年限但改观原设想构造、用处的公共建造;
关于鉴定机构的资质问题:
鉴定检测工作的资质问题.表面上看资质并不是很重要的问题.其实不然.目前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大多结论都要依赖于检测数据.若检测的数据全面.详细.准确.其鉴定结论也就科学.公正.鉴定报告才具有*性.那么.什么样的检测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据“*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对其鉴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其内容应该有四点:
a经省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取得检测资质.具有cma章的单位.
b用经计量认证的检测仪器检测.
c经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检测和试验.
d在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上盖有cma章.
只有具备上述四点方具有法律效力.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数据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复核验算的判断依据问题.在已建房屋受到损伤后.需对建设工程的许多环节进行检测.校核.其中包括对原设计文件的校核.用什么计算手段对原设计计算内容进行校核呢?有些技术人员用pkpm程序.有的用tat程序.有的用手算.检测部门的不同.采用的手段也不同.其校核结果均可能出现一定的差异.后对设计文件是否正确进行判断时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复核结果同原设计文件相接近.而工程又有一定问题时.其判断更为困难(已排除了其它因素的影响).目前有些部门对框架结构就用pkpm程序作为判断依据.
房屋完损状况、安全、损坏趋势、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抗震能力检测以及综合检测和其他类型房屋检测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