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是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针对房屋的综合安全性进行的检测评定结果而出具的报告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规范、标准的要求,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必须是由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并具有相应的信用管理手册出具的报告方可有效。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应体现但不限于:
一、房屋安全鉴定目的、范围及依据:
房屋安全鉴定目的主要包括:建筑房屋大修前的鉴定、公共建筑物的定期鉴定,房屋改变使用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建筑房屋使用年限**过基准期需继续使用的鉴定、为定制建筑房屋群维修改造规划进行的普查鉴定、房屋出现安全隐患的鉴定、建筑房屋遭受各种灾害的安全鉴定等。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根据房屋使用人或房屋所有者的鉴定目的,确定房屋鉴定的范围是建筑房屋整体或局部结构构件。